怒 江 州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

 

怒食药监发〔2007〕37号



关于上报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


各县局:
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,促进科学监管、总结经验、查找问题、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,省局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析工作,要求各州(市)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筛选典型案例上报省局,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析。典型案卷作为省局年度政策法规培训班教学案例,组织研讨和展示,特别优秀的将收入省局拟编写的“药品行政执法实务手册”。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,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:
    一、按照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程序合法、适用法律正确与否由各县局认定上报的案卷。
    二、将优秀案卷和相对较差的案卷各1件按原件复印装订,于7月25日前报州局法规科审定后上报省局。
    三、优秀案卷的特点和经验体会、相对较差案卷的问题教训要分别进行总结和提炼,并与案卷一并上报州局法规科。
    特此通知


二○○七年七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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