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长、副局长、纪检组长工作职责

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集中精力研究推进食品综合监督及药品监管、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,切实解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,计划、组织、指挥、管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。


2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坚持群众观点,走群众路线,研究制定全州食药监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

3、认真负责、大胆管理、开拓创新、突出重点、指挥协调机关各科室,下属各单位的组织、人事、财务、业务等方面的工作;指导各县食药监工作,加强与各县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系,积极主动向党委、政府报告一定时期内的主要食品药品问题及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、建议,争取与同级部门之间的协作发展。


4、传达上级党委、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、政策,加强食药监管系统党务建设,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法制宣传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搞好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

5、局长对本局工作负总责,副局长、纪检组长协助局长搞好分管工作,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。纪检组长主要负责职业道德教育,党风廉政,政令畅通等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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