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;
2、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;指导、协调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建设;收集并汇总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,分析预测安全形势、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;
3、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;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健全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;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方面重大事故的查处。
4、根据州政府授权,组织协调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;研究拟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,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。
5、完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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