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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州人民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,负责组织、协调全州食品安全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根据国家和省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工作重点,制定保障全州人民食品安全实施方案,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和执行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规划。
二、协调州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,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测、评价监管责任的落实。
三、综合协调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对食品重大事故的调查、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。
四、定期听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汇报,分析州内食品安全形势。
五、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、上报工作。编发简报,及时反映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。
六、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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